根据安哥拉6月2日第146/21号总统令,安哥拉取消了非本国公民设立外资企业代表处中有关央行对其开业和停业过程的限制。旨在简化对外国公司在该国注册代表处的程序,以改善营商环境。
新的法律制度还取消了安哥拉央行颁发资本进口许可的要求,只需提供接收资金的商业银行出局的资金进入证明即可。
另外,新的法律还取消了外国企业代表处的担保义务,以及对可以雇佣工人的最大数量限制和国籍限制。雇佣工人方面,必须根据现行法律条款雇佣适合其经营活动的人数。
本次颁发的新的总统法令,取代了3月24日颁发的7/90号总统令。